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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以“三强”融合发展 推动“四大质量”全面提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局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质量提升行动,通过质量、标准、品牌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为打造“重要窗口”绍兴风景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耕质量,提升供给侧质量水平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聚焦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领域,不断提升绍兴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建筑品质和环境品质。

一是制造业质量稳中有升。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两手抓,全面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形成了协调互补、良性发展的新格局。2020年,绍兴规上工业增加值超1500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1%,规上工业总产值超7200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8%。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排名两年“连升四位”,产业数字化指数两年“连跳八级”,分别居全省第六和第二。上市企业数量从2015年的60家提高到2020年的83家,居全国同级别地级市第3位,“十三五”以来累计升规企业3044家。加快建设绍兴科创大走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研发飞地等创新平台“矩阵”,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166.5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2.54%,位居全省第四。

二是服务业质量持续提升。围绕品质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大力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推进服务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区、县(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开展服务业重点行业亩均领跑者遴选;推进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国家级和省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等改革试点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7%,服务业增加值规模2020年达到3070亿元,位列全省第四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上升,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1.2%,较2015年提升7个百分点,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推动力量。服务业成为全市主要税收来源,2020年全市服务业税收收入达428亿元,占总税收比重达55.6%,比2015年提高10.5个百分点。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从2015年的15.9万元/人提高到22.6万元/人。

三是建筑业质量继续领跑。围绕“智慧化、数字化、绿色化、工业化”的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建筑业累计实现产值达31584.12亿元,占全省的25.9%左右,较“十二五”期间增加15.5%,累计实现税收收入599.83亿元。到2020年,全市拥有建筑企业2063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20家,一级资质企业147家,行业规模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前茅。全市建成现代化产业基地36家,累计完成装配式建筑3000余万方,全装修住宅1824万方,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24.7%,已初步形成完整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链,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四是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围绕治水、治气、清废,开展“五水共治”“五气合治”“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十三五”期间绍兴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为优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六连升”,跃居全省第四位。2020年,绍兴城市PM2.5浓度28微克/立方米,比“十二五”期末下降50%,AQI优良天数比例达90.7%,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6.2个百分点;全市7个国考、21个省考、128个市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达标率提升至100%,并成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二、厚植标准,激发“标准化+”效应

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效发挥标准化在质量提升过程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不断优化标准供给体系,积极鼓励企业将新产品、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抢占标准新高地,全市累计参与制订国际标准40项、国家标准1059项、行业标准902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3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15项。推动政府质量奖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制订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全市已累计主导制订“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185项。以“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鼓励引导企业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先进技术标准,累计658家企业参与此项对标活动,制订技术方案54个,发布对标结果1049项。

二是聚焦基层治理。全面夯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基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打造“最多跑一次”示范版,制订出台《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发布《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完成市、县、乡镇三级“一章受理、受办分离”改革,基本实现服务标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推进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服务标准化,提高平安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人民调解标准化体系建设,累计制定各类标准315项,逐步呈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聚焦生态保护。在全省率先构建具有绍兴特色的河(湖)长制省级标准化体系,累计制定河长制、湖长制、V类水验收等标准147项,有力推动绍兴地区剿灭劣V类水,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提供 “绍兴样板”。

三、细作品牌,赋能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迭代升级,引领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各级质量奖创建。作为全省最早设立“市长质量奖”和实现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政府质量奖全覆盖的城市,绍兴市共有4家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居全省第一位;6家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居全省第二位,绍兴市政府荣获省政府质量奖首届“组织奖”;45家企业获“绍兴市市长质量奖”、237家企业获县级政府质量奖。

二是推动质量创优夺杯。到2020年止,绍兴市累计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12个,“钱江杯”、“白玉兰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项195个,实现“腾笼换鸟”八连冠,拥有省级雄鹰企业11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17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36家,专精特新企业1240家,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连续五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

三是打造“品字标”品牌。不断加强“品字标”品牌建设工作,以“浙江制造”品牌产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市累计有122家企业的195项产品获得“品字标”授权。此外,扎实推进“品字标”贴标亮标工作,采用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的方式,深入企业摸排,根据产业及产品特点制定企业个性化贴标亮标计划,已基本实现“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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