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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征集推广绿色建材产品的通知

〔2020〕437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3号)有关要求,鼓励我省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现面向社会征集优质节能绿色建材产品,加大推广应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建筑结构类

主要包括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现代木结构用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等。

(二)建筑功能类

主要包括建筑门窗及配件、建筑密封胶、保温系统材料、建筑节能玻璃、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墙面材料、门窗幕墙用型材、无机装饰板材、石膏装饰材料、水嘴、石材、装饰装修用壁纸(布)、塑料管材管件、集成墙面、吊顶系统、新风净化系统、采光系统、设备隔振降噪装置、净水设备等。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内外建材生产研发企业。

三、技术条件

(一)企业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二)建材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适宜严寒地区应用。

(三)在全寿命周期内,具有节能、减排、健康、环保、安全、耐久、便利和可循环等特点。

(四)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和必要的检测手段,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有1年以上产品应用案例。

四、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产品执行标准;

(四)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件;

(五)两年内相关检测报告;

(六)建筑工程应用反馈意见;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五、推广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黑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申报表》(见附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行业推荐。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可推荐。

(三)形式审查。省住建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审查。

(五)公示推广。省住建厅对拟推广节能绿色建材产品在黑龙江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推广目录,两年内有效。

六、工作要求

各市(地)住建局,各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绿色建材在我省的推广应用,认真做好本地、本行业、本系统绿色建材产品推荐工作,为鼓励我省建筑采用节能绿色建材产品提供基础支撑,并引导企业加快研发、生产、应用绿色建材,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有力推动我省住建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省住建厅建设标准和科技处。

联 系 人:张秉伦 杨光

联系电话:0451-53621171

附件下载:黑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申报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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