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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获批全国首个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三部委日前联合发文,湖州市正式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城市。

2018年以来,湖州市建设局、湖州市金融办、湖州市人行和湖州市银保监会等4部门坚持以践行“两山”理念、引领绿色发展为导向,不断推进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全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

一是专项政策引领,构建了“1+N”标准体系。坚持制度创新、全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1”即在全国率先编制了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协同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全方位构建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到2021年湖州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8%以上,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达到15%。“N”为各类配套标准体系,完善了《湖州市绿色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定评价办法》《湖州市绿色建筑认定评价办法》等配套制度,通过发展培养第三方认证机构,明确有关评价标准等措施,建立了适合湖州实际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二是优惠举措叠加,增强了企业积极性。通过对资金、审批等多优惠举措叠加整合,增强企业参与积极性。一是加强资金支持。湖州市专门设立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金融供给、绿色产业发展、组织机构建设、产品服务创新等,培育从事绿色建筑行业的设计、开发、施工、监理、物业等企业,推动湖州特色的木地板、电梯和家居用品等建材产业升级。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开辟绿色建筑项目融资绿色通道。企业贷款利率优惠,同时审批时间也缩至45个工作日,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如南太湖医院利用绿色建筑二星级建筑标识项目认证,获取贷款资金仅用了1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及发放。三是实施奖补鼓励。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等给予容积率奖励、奖补资金等。目前,连续两年对46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奖励。

三是培育市场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通过积极开发绿色建筑发展领域金融产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加强了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互动循环。一方面,丰富了绿色金融体系。将“金融+”与“生态+”深度融合,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园区贷”等百款绿色金融产品,金融资源配置、信贷投向、融资结构更加绿色化和实体化。另一方面,推进了绿色建筑建设。通过绿色金融助力绿色建筑,推进了浙江大东吴装配式产业基地等4个项目试点,建成了5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三星级绿色建材生产企业达到12家。2019年。全市二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22.5%,达到省定目标的两倍多(省定10%)。全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2020年,是“两山”理念提出十五周年,是湖州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关键年,湖州市建设局将坚持以申报试点城市成功为契机,按照《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试点力度、创新试点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1+1>2”的试点改革效果,全力以赴把湖州打造成为引领全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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